Loading...
您现在的位置:时尚生活
政协委员:应该禁止12岁以下使用手机
2010-01-27 15:31 出处:中国手机在线原创 作者:海涛
  在最近的打击色情网站的线索收集中,不乏有深陷其中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反应手机(WAP)黄色网站,以及互联网使用手机代收费的色情网站。

  因此手机的上网功能越来越普及,学生在享受手机上网的便捷时,泛滥的“黄毒”也在以同样快捷的方式向孩子们“逼近”。

  日前陕西师范大学教授政协委员杨维平就明确提出让孩子们远离手机黄毒,除了加强网络和运营商的监还应该管理手机的使用。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 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3.84亿。受3G业务开展的影响,我国手机网民数量迅速增长,规模已达2.33亿人。其中十至二十九岁年龄段占手机网民的73.2%。

  网络一方面有效促进青少年的成长成才,但是由于不良信息的泛滥,给青少年的成长也带来许多不良影响。特别是手机进入3G时代以后,不良信息的传播更是有愈演愈烈之势。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四家接受公众举报的机构,从2009年12月4号公布了举报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的奖励办法之后,短短20多天里就收到21万多条举报信息。

  可见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的传播是多么可怕。手机互联网上的淫秽色情信息就是侵入并藏身于信息网络的毒瘤。

  杨维平表示,“我身边亲戚朋友的孩子,虽然还在上小学,但是几乎都在使用手机,如果不卡住手机黄毒的传播渠道,对于这些身心还在发育的孩子们来讲,那影响会是灾难性的。”

  杨维平认为,手机作为一种高科技的信息化的产物,它的出现对于学生来说有一定作用,比如电子书、电子词典、网页浏览等等,但是学生作为青少年群体,人生观、世界观尚未定型,对未知事物具有强烈的好奇心,还不具备辨别是非的能力,手机黄色信息的泛滥,势必会对他们的身心健康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

  “我们应该考虑从立法的角度考虑禁止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手机” 杨维平表示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让12岁以下的孩子远离手机。“12岁以上的孩子要带手机可以,但是要求学校把学生带手机入校作为一条‘高压线’来规范学生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防患于未然。”

  在抓好源头治理方面,杨维平建议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有效加强手机网站传播信息的监管,严格实行手机网站备案和上网日志留存制度,落实手机接入责任,加强网站备案信息核查,整治业务推广渠道,规范代收费行为,清理服务器层层转租。明确网络广告代理商对其代理的广告内容和发布广告的加盟网站负有审核、监控的责任。斩断手机淫秽色情网站与基础运营商、接入服务商、广告代理商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结成的相互依存的利益链条。

  小编附注:手机黄色信息从2003年起呈现出一波一波起伏的态势,在有关部门“打击”的时候有所收敛。核心问题,还是收费分成各方的问题。在现有体制下,各运营商整体层面上有流量的接入收入,还有收费渠道的分成,因此难免出现纵容打擦边球的行为。而另一方面,内容提供商特别是在全国有很大规模的,通常有电信运营商或者全国大型电信网络企业或网站的背景,完全“民间”的,其后也有一些在国内行业背景,比如投资人背景。因此如果打虎,首先是这些把关的运营商和这些有背景的机构。现有体制下,如果能够象重庆扫黑那样触及某些规则,那么还可能有一定实效,否则很难解决问题。

  无论从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还是维护文明洁净的网络环境,切断手机涉黄的传播,清除淫秽色情信息,我们都责无旁贷。

本文地址:http://www.cnonline.org/2010/article/11379.html
本文为中国手机在线独家采写,欢迎分享到微博、社交网络。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本栏目热门文章
  
热门推荐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