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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录音成关键证据掀湖南州长强奸北大女生黑幕
2007-12-12 18:43 出处:中国手机在线原创 作者:海涛
  2007年11月30日,湖南省人大罢免杜崇烟全国人大代表职务,12月10日,湘西人大杜崇烟辞去州长职务。由于网络上被爆炒的“州长强奸北京大学女学生”一案终于被官方正式确认并可望公开真相。

事件回放:

  2007年12月10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杜崇烟辞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一同辞职获准的还有梁秋松(副州长)、李球(副州长)、何剑(中级法院院长)、薛献斌(检察院检察长)。

  2007年11月30日 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罢免杜崇烟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2007年9月,纪委关于杜崇烟问题的报告中现实,杜崇烟长期包养情妇,玩弄女性,并且涉嫌受贿120万元和300万元巨额资产来源不明。但是对于关注度最高的“强奸北大女生”案未下结论。

  2007年7月25日,陈宝亮(《号外:州长(地市级)奸污北大女生》的发帖人“dcyer”)获得释放,陈宝亮的获释标志者“州长强奸北大女生”案完全翻盘。

  2007年7月25日,湘西政府会议传达纪委对杜崇烟问题的调查情况,此后连续有和杜崇烟来往的女人接受调查和相关官员被双轨。

  2007年7月24日,杜崇烟在长沙被正式“双规”。

  2007年7月23日,湖南省纪委人员带走杜崇烟。

  2007年7月22日夜,由于事态急剧恶化,激起了湘西当地舆论和网络舆论。关于此问题的材料被直接送达某领导人,某领导人次日晨批示严肃查处。事态再次戏剧性的180度转弯。

  2007年7月22日,北京海淀警方宣布《号外州长(地市级)奸污XX大学女生》的帖子已经被证实是谣言,发帖者陈宝亮因涉嫌诽谤已被刑事拘留。此日,所有相关网站及论坛中刊登的《州长(地市级)奸污北大女生》被有关部门要求删除,形势急转似乎完全倒向这位州长。但是陈宝亮被抓和帖子被删除网络媒体被压制引起了网络舆论强烈反弹,新锐传统媒体对此提出相当尖锐的质疑。

  2007年7月21日下午7时,当地湘西电视台时政频道《新闻五十分》栏目插播了涉及该事件的 2分钟录音,杜崇烟和李的暧昧对话令围坐在电视机前的无数市民愕然,这一事件再度轰动整个城市。
 
  2007年7月21日,陈宝亮摊开全部底牌,称和“小Y”(“石瑶”)为情侣关系,并公布了石瑶写给他的情书,同时表面没有做出任何胁迫行为。

  2007年7月20日下午,官方背景的重量级媒体“湖南红网”发布“受害人石瑶”手写声明,“文中我的亲笔书写的所谓‘举报材料’乃为他人强制要胁所作而非出自我的本意”,但是里面含混的否认作用到底是什么很难理解。湖南红网称“湘西公安局决定与北京警方一道按司法程序尽快侦破此案”。当晚湘西电视台新闻专门播发新闻“《北京大学女生澄清“州长强奸”传言》”。由于司法机关倒向杜崇烟,陈宝亮面临极端危险的境地。正是如此戏剧化的发展使得该事件同样迅速称为传统媒体炒作的焦点。

  2007年7月17日,“石瑶”前往北京,随后在北京海淀正式报案,称“遭男友陈宝亮胁迫”。此后的事实显示,杜崇烟通过人去做了“石瑶”父母工作。

  2007年7月16日,杜崇烟迅速做出反击。首先是“向湘西州公安局报案”,。

  2007年7月16日,BBS水木清华再现“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地级市)、州委副书记、全国人大代表强奸”帖子,帖子中出现“被强奸的石姓北大女生的举报材料,并有州长恐吓女生的录音”。该帖子直接强奸男子是湖南湘西的一名杜姓州长,州长的儿子也在北大,间接将杜崇烟曝光。事态完全升级,从证据链上看,对杜崇烟极为不利。陈宝亮此时将关键的视频录像证据提交给水木清华管理员和部分媒体记者,以证实自己所说非虚。此贴被各高校论坛转载,迅速称为热点。

  2007年7月14日,“石瑶”与陈宝亮为取得证据,设局拍摄了“石瑶”与杜崇烟在北京一家宾馆房间的镜头。杜崇烟称次日被陈宝亮敲诈。

  2007年7月11日,杜崇烟送“石瑶”一个火凤凰珠宝Pt950钻石项坠和一只瑞士美度表。

  2007年6月12日,杜崇烟与“石瑶”通电话,称“如果你想活命的话,你就要保持沉默!”此段录音与7月8日晚上,杜崇烟在电话里“石瑶”唱了一首名叫《马桑树儿挂灯台》的桑植情歌被录音,称为证明两人关系的关键新录音。

  2007年4月25日,“dcyer”(陈宝亮)在北大LQQM论坛发表“[号外]州长(地市级)全国人大代表奸污北大女生”的帖子。

  2007年1月22日晚8时至晚12时,北京大学外某宾馆,杜崇烟强行与“石瑶”发生关系。“石瑶”男友陈宝亮得知此事情后,说服“石瑶”,“要惩罚杜崇烟”。

  2004年高考,“石瑶”以湘西州第二名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当年进入该校的4个湘西考生中,还有一个是湘西州州长杜崇烟之子,不过和很多特权阶层子女一样,杜崇烟之子成绩非常差,并且不爱学习,单被北京以“定向生”的名义录取。杜崇烟在送子到北京中与“石瑶”相识。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通话录音称为最终翻盘的关键证据,因为在其中暴露出杜崇烟与石瑶的非正常关系,并且其中对石瑶进行人身安全恐吓也间接证明这一点。而录像证据,只是对录音证据的佐证,毕竟在录像中,双方肢体接触并没有能证明会一定发生男女关系。

  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电话录音在中国也有异化的一面,虽然国外成熟民主国家禁止了未经许可的录音称为证据以保证程序合法,但是在中国特殊国情下,司法制度本身不健全,公民无法获得平等的司法保护下,不得不为之。只是其中有两点值得我们思考:

  第一:为什么当陈宝亮抛出了对州长的证据之后,所有人都相信至少州长与北大女生不正常关系,这种情况下,司法部门会受州长操纵,并不是针对州长去调查,反而给北大女生家庭施加压力,并且以莫须有的罪名将陈宝亮拘留?显然某些当地官员是受之驱使,但是北京的司法机关和新闻机关的做法如果说是受其指使却很难解释得通,显然是所谓“政治觉悟”促使某些人做出了实际违法的决定,限制言论自由,非法拘留陈宝亮。州长能只手遮天实质以及某些部门的所作所为仍然是行政权独大,缺乏独立的司法及舆论监督所致。

  第二:网络媒体的巨大传播效应已经远远超过传统媒体,无论是速度还是敢于揭露真相方面,对此事件的快速演化起到重要基础作用。正是这位州长遭到巨大舆论压力,才使得当地反对其的官员有能力和胆量“违规”在电视台上揭露州长录音内容,进一步扩大舆论压力。最后正是这起事件引起包括国外媒体在内的网络与传统媒体的高度关注促使一位国家领导人迅速做出决定彻查此案,使此案真正翻盘。

  除外,此案还有其他可供探讨的地方:

  1、杜崇烟州长之子和相当多的特权阶层子女一样,通过一些“合法”手段进入北大等名牌大学,是否影响教育公平?

  2、杜崇烟州长在认识北大女生石瑶之后,为石瑶母亲调动工作,从普通教师变为市级机关公务员。以及在案发后为其母亲的弟弟工作调动,是否涉及权色交易?或者以权作为“强迫性行为”的补偿?

  3、人伦价值关,在最后石瑶父母被杜崇烟州长及有关人员做工作,在威逼利诱下,被迫做出有利于杜崇烟的行为(报案,翻悔)。但是最后石瑶模棱两可的公开声明是否正说明其矛盾心理?(所谓“受胁迫所写”,意义双关)

  4、大学生恋爱观与性价值取向。该案石瑶“男友”陈宝亮为大其10多岁的有妇之夫,虽然本案中是陈宝亮与杜崇烟州长角力,表面上石瑶是受害人,但是其接受杜崇烟州长权力附赠和与有妇之夫恋爱的做法无疑不是为最终问题暴露埋下的祸根。由此反应的大学生恋爱观与性价值取向值得探讨。

本文地址:http://www.cnonline.org/2007/article/105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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