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松认为应完善法律打击垄断集团不经听证非法涨价
2006-11-30 18:10 出处:中国手机在线原创
在中国大陆,垄断利益集团如水、电、气、石油等能源以及交通、邮政、电信、教育等行业的涨价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在上世纪末,从国际上成熟国家对待垄断行业的价格听证制度引入中国。但是事实情况如何呢?
听证制度的引入曾被改革学者视为推动中国改革走向民权社会的重要步骤,但是几年来我们又看见什么呢?以电信部门为例,早年拒绝听证,到才开始举行听证,某些官僚把听证会当成“涨价通报会”,在听证会上抛出一堆荒唐可笑的成本数据,不知道是受到国内普遍质疑还是国际投资者对某些机构诚信担忧,这样的闹剧之后,甚至拒绝听证直到后来政治态势明朗化。而当年拒绝记者采访、对媒体下封口令、甚至内定绝大部门代表、对听证会社会代表恐吓贿赂,听证会成为了走过场的“听证”。当年改革派学者与政治家高瞻远瞩寄希望以引入国际民主社会的听证制而推动改革破除垄断,最终的结果是听证制被阉割,只剩下了一副空架子。
而今次,“发改委、邮政局”忽然宣布11月15日起,上调邮政资费。此举创下了在关系民生的重要领域一不经过听证会、二不事先公布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恶劣先例,新华社29日文章已经就此事批评。
“不召开听证会,不倾听群众的心声,你如何知道邮政资费调整对普通居民的影响是有限的?谁能代替普通居民发言?”
而发改委、邮政局的官员都是住在大城市,目前“在大城市,网络、电话高度普及,人们越来越喜欢用现代化的通信工具,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都可以取代普通信函和明信片成为人们互致问候和互换信息的平台”,他们当然感受不到邮政信函资费调整的影响。
但是“在偏远的农村地区,信函、明信片这些传统的通信工具与他们的生活依然息息相关”。
可以说这次邮资上调,对城市居民的影响才是可以忽略不计。“但对那些日常依靠书信的农民而言,影响不能算小”。
“判断一项政策对群众利益影响究竟有多大,最具发言权的还是老百姓自己,没有任何个人与部门可以代替百姓做出判断”。
姜松先生认为,“今年上半年成品油提价的时候,就成品油提价为何不举行听证会这一问题,国家发改委负责人的回答是:‘公共交通、邮政、电信、城市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等价格与收费都可以列为听证项目’。显然,发改委对邮政资费调整须经过听证并无任何异议。事实上,近年来,对于一些地方不经过听证擅自涨价的行为,国家发改委多次提出批评,并公开表示正着手修改《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以从制度上对价格听证进行完善。如果发改委自己都带头跳开听证这一关,它又如何从制度上对价格听证进行完善呢?”
“对于不经过听证的涨价行为所造成的既成事实,应该如何处理?我国《价格法》虽然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但是,并没有对不经过听证程序的涨价行为应该如何处理作出具体规定,实际上,现在许多不经过听证擅自涨价的行为,都钻了这一空子。”
“擅自涨价可以造成既成事实,如果不受追究,自然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绕过听证直接涨价”。
“邮政资费上涨未经过听证,其程序上存在严重瑕疵,由此造成的既成事实,公众难道只能默认吗?”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对相关法律进行修订和完善,将不经过听证的擅自涨价行为明确视为不合法,否决其擅自涨价方案,并让其由于擅自涨价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
同时,对于听证制度应该尽快参考国际通行惯例,加以完善,从召开听证会的的法定到听证会的过程透明应该立法保证,而对于听证程序则更应该真正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处理制度。只有这样,听证才能真正成为民众反映自身诉求、同时约束垄断利益集团不顾社会承受能力无限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涨价动力。
本文地址:http://www.cnonline.org/2006/article/9789.html
听证制度的引入曾被改革学者视为推动中国改革走向民权社会的重要步骤,但是几年来我们又看见什么呢?以电信部门为例,早年拒绝听证,到才开始举行听证,某些官僚把听证会当成“涨价通报会”,在听证会上抛出一堆荒唐可笑的成本数据,不知道是受到国内普遍质疑还是国际投资者对某些机构诚信担忧,这样的闹剧之后,甚至拒绝听证直到后来政治态势明朗化。而当年拒绝记者采访、对媒体下封口令、甚至内定绝大部门代表、对听证会社会代表恐吓贿赂,听证会成为了走过场的“听证”。当年改革派学者与政治家高瞻远瞩寄希望以引入国际民主社会的听证制而推动改革破除垄断,最终的结果是听证制被阉割,只剩下了一副空架子。
而今次,“发改委、邮政局”忽然宣布11月15日起,上调邮政资费。此举创下了在关系民生的重要领域一不经过听证会、二不事先公布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恶劣先例,新华社29日文章已经就此事批评。
“不召开听证会,不倾听群众的心声,你如何知道邮政资费调整对普通居民的影响是有限的?谁能代替普通居民发言?”
而发改委、邮政局的官员都是住在大城市,目前“在大城市,网络、电话高度普及,人们越来越喜欢用现代化的通信工具,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都可以取代普通信函和明信片成为人们互致问候和互换信息的平台”,他们当然感受不到邮政信函资费调整的影响。
但是“在偏远的农村地区,信函、明信片这些传统的通信工具与他们的生活依然息息相关”。
可以说这次邮资上调,对城市居民的影响才是可以忽略不计。“但对那些日常依靠书信的农民而言,影响不能算小”。
“判断一项政策对群众利益影响究竟有多大,最具发言权的还是老百姓自己,没有任何个人与部门可以代替百姓做出判断”。
姜松先生认为,“今年上半年成品油提价的时候,就成品油提价为何不举行听证会这一问题,国家发改委负责人的回答是:‘公共交通、邮政、电信、城市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等价格与收费都可以列为听证项目’。显然,发改委对邮政资费调整须经过听证并无任何异议。事实上,近年来,对于一些地方不经过听证擅自涨价的行为,国家发改委多次提出批评,并公开表示正着手修改《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以从制度上对价格听证进行完善。如果发改委自己都带头跳开听证这一关,它又如何从制度上对价格听证进行完善呢?”
“对于不经过听证的涨价行为所造成的既成事实,应该如何处理?我国《价格法》虽然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但是,并没有对不经过听证程序的涨价行为应该如何处理作出具体规定,实际上,现在许多不经过听证擅自涨价的行为,都钻了这一空子。”
“擅自涨价可以造成既成事实,如果不受追究,自然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绕过听证直接涨价”。
“邮政资费上涨未经过听证,其程序上存在严重瑕疵,由此造成的既成事实,公众难道只能默认吗?”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对相关法律进行修订和完善,将不经过听证的擅自涨价行为明确视为不合法,否决其擅自涨价方案,并让其由于擅自涨价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
同时,对于听证制度应该尽快参考国际通行惯例,加以完善,从召开听证会的的法定到听证会的过程透明应该立法保证,而对于听证程序则更应该真正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处理制度。只有这样,听证才能真正成为民众反映自身诉求、同时约束垄断利益集团不顾社会承受能力无限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涨价动力。
本文地址:http://www.cnonline.org/2006/article/97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