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前,在某些自身问题重重而亏损的国有手机企业的和相关利益者的推动下,信产部以“七部委”名义宣布在全国“整顿市场”,虽然在宣传上对水货、无牌、贴牌手机列为共同打击对象,但是事实上某些利益集团的作用下,主要针对的就是水货批发市场、没有获得牌照的中小民营企业。而贴牌、卖牌行为未有涉及。
但是和分析人士预先料想的一样,由于某些利益集团的垄断封闭导致社会各界的责难,所以尽管在宣传上摸黑黑手机的质量问题,但是仍然无法获得各方面的实际支持,再加上水货问题非常复杂,出于种种考量,以地方民众利益和地方自身利益考虑出发,具体职能部门自然不会甘愿充当某些利益集团的打手,这样最终“打击水货”成一纸空文。事实上各大水货批发市场仍然繁荣。
另外,由于越来越多的“黑手机”生产者——此前被某些利益集团排斥在外的民营企业最终获得了手机牌照“漂白”,从而使得过去在某些行业既得利益集团以打压民营企业维护暴利垄断已经不再可能,所以全面的打击“黑手机”自然无疾而终。
在此背景下,利益集团的某些学者就出面宣称要“区分水货、黑手机”,要对不同类的水货和黑手机分类,以不同类进行打击。
大概意思是什么呢?
就是水货分成整机水货和部件水货,对于国外品牌的水货重点打击,对于国内某些厂商走私进来贴牌的就放一马。
而黑手机,则是对于借牌的或者“正规企业”做的黑手机网开一面,而重点打击“作坊企业”。
他们的理由很简单,整机水货是国外的品牌,走私进关全部是私下进行,会冲击市场。而某些厂商走私贴牌则因为是普遍现象,如此打击,自然不会让某些厂商所接受。
而在对黑手机问题上,则争论很大,某些人认为要全面打击,有些人有认为只打击作坊企业。
中国大陆市场,通信产品投诉从2001年起,每年均成为投诉最大项。在此背景下,通信行业利益集团为打击“水货”、“黑手机”找到最好借口,尤其是当有用户投诉黑手机之时。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2004年之前,由于某些人推行“绝对垄断”,导致民间资本无法进入,但是这个时候没有所谓“黑手机”、“水货”的问题,这个时候国产手机又是怎么做的呢?
某些代表某些利益集团的学者和官员当年抵制手机“三包”,放任通信业垃圾产品上市,到底是为“发展壮大国产手机”还是发展壮大自己的利益集团呢?
而事实上,早在2004年前,民间资本(“黑手机”)进入市场前,那么多针对手机问题的投诉,已经是成为所有商品投诉的最大项,我们的媒体又有多少敢出来报道呢?某些人压制舆论,以发展通信行业为理由牺牲消费者利益,为什么今天就可以以消费者投诉而对“黑手机”大动干戈呢?更重要的是当所谓“黑手机”的一部分也融入主流之后,某些学者又出来闹要“区别对待”,他们正的是维护消费者利益、维护法律的吗?
今天,仍然有某些企业将2004年国有企业的国产手机全行业亏损归罪于黑手机,黑手机既然那么低价,为什么还能暴利?
其中的黑幕不是今天可以说得完的,总之,垄断必然带来暴利、暴利必然带来腐败。否则为什么那些人要那么“爱国”,去卖力维护“国产手机”的利益呢?既然在维护“国产”,那么在他们眼力,为什么不受控制的民间资本是不算“国产”的呢?真是搞笑得很的。
2004年前,某些国产手机厂商普遍采取贴牌方式运作,但是缺乏一套成熟的质量管控体系,为短期利益和政绩工程,某些厂商领导和负责官员采取极端的短线操作。而在自己研发方面,由于管理上的问题,导致产品BUG不断,质量更是得不到保证。然而就是这样的产品,这样如果是在欧洲、美国,卖几个月就肯定会被消费者投诉而赔死的垃圾产品竟然在中国大陆畅行无阻,这些利益集团自己又在做什么呢?难道要“超常规发展”?
当然,深层的原因更为复杂,不过今天我们看到却出现了又强调“三包”规定,当年某些人极力反对手机行业“三包”,在他们的眼里,一旦实行三包,垃圾产品的企业注定会被赔死,这样不利于“发展国产手机”的事情怎么能做呢?最终妥协的结果是三包规定完全偏向厂商,也算是中国特色。
而今次的检查“重点主要包括核查手机生产企业自行设置和授权的维修网点是否符合三包规定要求,生产企业是否提供移动电话机三包凭证,生产企业是否履行三包责任;同时对手机销售企业是否按三包规定认真填写发票和三包凭证,明示消费者移动电话机三包的实施方式和维修网点,履行三包规定的退、换责任;查处销售者违反三包规定行为和违反三包规定的店堂条款等。”
这样不痛不痒的检查背后是什么呢?是“打击水货手机、黑手机”,看来这才是目的,至于三不三包,无非是检查到后为打击黑手机的借口。再说这样的所谓三包,极端偏向厂商的三包,如果不能废除并重新订立和其他电子产品三包类似的新三包,检不检查有什么意义呢?然而这么些年都过来了,某些利益集团的基础还未倒塌,我们还能指望什么呢?
可悲的是为达到某些目的,所有出现的问题都可以成为借口。而真正消费者的利益谁来维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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