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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窃听“染指”不忠伴侣
2004-08-12 02:08 出处:羊城晚报 作者:
  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手机,手机一方面日益成为人们的贴身伙伴,另一方面也正在成为带在身边的危险因素!

  随着手机摄像头的普及,手机偷拍的问题日益凸显。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这边厢关于手机对个人隐私的侵犯正余波未了,那边厢,正在增加的手机窃听现象,又再次成为人们的心头之病。据香港媒体报道,日前,在香港铜锣湾时代广场一带,一些售卖电子产品的商店,出现了不少可以进行窃听的“间谍手机”的改装服务,并且此项业务的生意还相当不错。这个新的手机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

  据称,这种窃听手机的主要用途,是一些用户在怀疑自己的伴侣不忠的时候,可以通过窃听千方百计找出真相,目前已有不少港人成功以此侦破伴侣奸情。

  据了解,这种增设了手机窃听功能的手机,外表及功能与一般手机没什么差别,经过改装后,就可兼有窃听功能,有效范围可达到1000米。在手机上输入特定的号码,就可以直接进行偷听了,每部手机售价,从3000元到30000元港元不等。这类改装手机以往主要用作商业用途如窃听商业会议,或雇主用作监视员工的举动。不过,近期以来的顾客开始扩展至追踪伴侣这一举动,目前一些畅销品牌如诺基亚、西门子及摩托罗拉等品牌的手机均可以进行改装。

  当然,改装后的手机只限于电话在备用或关闭的时候进行窃听,而不能以一部电话同时拥有两种功能。在备用状态时窃听,要先以另一部电话输入被窃听手机的号码;在关闭状态时进行窃听,就可以不用密码,但为了避免其他人错误启动窃听功能,可预先设定接通电话后的启动窃听功能时间。

  巧合的是,上周,记者发现,在国内的一些网站上,也有不少商家在网上兜售“手机窃听器”或“手机监听器”之类的产品,价格从600元到8万多元不等。从网站上提供的图片来看,这些“手机窃听器”外观上有类似便携式对讲机的,功能上有可与笔记本电脑连接的。销售这类产品的公司主要在福建、广东、湖北、湖南等省,并且有向其他地区蔓延的趋势。而产品大多出自我国台湾地区、美国、俄罗斯等地。

  记者就此咨询公安部门有关人士获悉,此类产品不宜在市场上流通和公开销售,如果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去监听别人电话,更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甚至危及到国家安全。 

相关链接:非法使用窃听器材属犯罪行为

  《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刑法》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非法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非法使用窃听器材盗窃其他单位或个人商业秘密的,依照《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须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非法使用窃听器材侵害他人隐私、名誉权的,依照《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须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信息产业部统计中国电话用户已达6亿

  中国信息产业部发布最新的统计数据,上半年中国通信业呈良好态势,全国电话用户总数达到了6亿。上半年,通信业务完成收入2816亿元,增长13%,略高于去年全年的增长速度。在通信收入中,电信业务收入2536亿,增长13.8%。电话新增用户数继续快速增长,固定电话新增近3300万户,总户达2.95亿户,移动电话新增3500万户,总数达3.05亿户,中国电话用户总数达到了6亿户。

  电话普及率也处于增长之中,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普及率都超过了23.7%,通电话的行政村比重达到了89.9%,但是存在的问题是农村电话普及率仍处于较低水平。上半年,移动短信和互联网宽带业务都是增长较快的业务。短信业务增长了71%,达到近1000亿条,宽带接入用户新增658万户,总数达到了1700多万户。

本文地址:http://www.cnonline.org/2004/article/4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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