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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振华:单向收费不如双向收费
2003-06-14 20:41 出处:中国手机在线原创 作者:海涛
本站海涛按:转载下文仅以提供更多信息参考为目的,本站坚决反对某些人的所谓“双向收费比单向收费更有利于消费者”的观点。

  首先,在看杜振华观点之前,先明确这样一个事实,目前的移动电话成本已经非常低廉。目前的资费是极端暴利。由于这种暴利资费阻挡了移动电话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普及和使用。目前有40%的城市人口和80%的农村人口因为暴利资费而无法使用移动电话。同时在使用移动电话的人群中,相当多数因为资费的高昂而不得不减少正常的使用。正是这种极端高昂的资费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剥夺了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先进通讯工具的权利。

  杜振华认为,“对于消费者还是移动运营商都能形成双赢”。消费者和移动运营商的关系非常简单,移动运营商在目前缺乏民权保护的体制下,完全以最大化自己的利润为目标。而消费者则希望能电话是想打就可以打,并且每月的电话费支出占自己收入比在3%-5%以下。在目前由于移动通信设备的迅速降价,富余资源已经完全可以满足人口密集地区的人们“想打多久就打多久”。但是我们的移动运营商能够让消费者“想打多久就打多久”吗?我们的移动运营商会让包月资费降低到那么低廉的价格吗?(这里的移动运营商的概念还包括相当程度上维护其整体利益的信产部)。连最起码的民主听政都做不到的情况下,真不知杜振华所谓“双赢”从何谈起,不过双输倒是很可能的,其“股东”——国家和消费者——人民都输掉,真正的财富被集中到某些人手里。

  杜振华认为,移动电话的成本大幅度下降,这给移动电话运营商提供了降价的广阔空间。但有降价空间并不意味着企业一定会降价。我国移动通信市场目前是双寡头垄断市场,根据博弈论,双方都选择了降价策略。 杜振华真是一语惊人!竟说出如此“高深”的道理。杜振华不知道目前的手机资费是信产部定的么,不知道现在移动运营商的运作是不自主的么?现在移动有降价空间,但是众所周知,其监管部门将运营商整体利益对立于消费者,充当的保护垄断(缓慢的破除垄断实际就是保护垄断)角色。“双寡头垄断市场,根据博弈论,双方都选择了降价策略。”,杜振华到底要说什么?

  杜振华认为“根据电话传输信息的交互性特点,对双方的使用价值都是相同的,由主被叫各自付费更为合理。” 这点早已经学者反驳。很明显的道理,一般都是主叫有事找被叫,这样还叫被叫付,说得通吗?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被叫是接听一个打错的电话甚至骚扰电话,那么被叫为什么要付出电话费?

  杜振华认为一旦单向收费,那么“一是对通信业务量的增加产生一定程度的抑制作用,这样移动运营商网络资源就会处于大量闲直的状态,从而相应减少了户均通信收入;” 不知道从何得出这个结论,的确,如果拨叫放付出的电话费增加一倍,那么拨叫方肯定会减少通话时间。但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是,难道现在被叫电话也负担一半费用的情况下,被叫用户就不想减少接听时间?两相抵,实际还是一样。更可笑的是,其结论“大量闲直”,既然大量闲置(现在也是),那么为什么不降低费用,使全国其他尚未有手机的8亿民众也享受移动通信带来的方便?现在的中国移动通信不就是染白密西西比河的牛奶吗?“二是形成一定的互联互通障碍。假如结算费率不合理,就会人为破坏互联互通的事件,使不同网络之间的通信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非常可笑的是,确保互联互通本身就是信产部的职责,难道就因为“结算不合理”就能容许互联互通“障碍”了?恐怕正是由于暴利的诱惑,分羹者太强,不敢打虎,怎么又牵扯到单向收费?再说目前实行单向收费的地区也不见得就出更多的障碍互联互通的事。只要全国统一部署,何来问题?“三是降低价格调节的灵活性。尽管存在着网络资源和地区级差因素的差异,但结算费率的刚性,使各运营商通过价格变动促使网络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灵活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因为结算费率将成为各运营商制订价格的底线。”现在是呼入呼出两相抵消之后的结算。一般用于结算的费用实际并不太高,这也是目前很多地方敢于实行低价市话包月的原因。
“四是,引发移动通信网与固定通信网之间的话务流量不平衡。单向收费条件下,由于固定电话用户要负担移动电话用户费用,势必造成固定通信网向移动通信网拔打的话务量的急剧减少,使二者之间的话务流量处于极端不平衡状态。”目前在国内,移动运营商的成本已经很低廉。如果移动资费降低到合理的水平,比如和市话一样1角钱1分钟。那么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吗?杜振华用现在不合理的资费相比自然结论也“不合理”。

  同时,杜振华还认为,美国等国家实行双向收费,所以中国也要实行双向收费。可惜杜振华忘记了美国的电信市场是怎样的市场,中国有可比性吗?

  同时,根据2002年中移动、中联通年报显示,从2002年开始中移动和中联通运营成本迅速下降,而收入却迅速上升。并且2003年以来,移动运营商的收入继续高速增加。如果仍然维持这种暴利资费,2003年两家运营商利润更加惊人。相比其他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都不可能达到如此高的资本利润率。

  很明显的道理,在单向收费探讨上,涉及的是中国电信业的深层问题,远非一个简单的单向收费那几个字那么简单。今天某些人为某些既得利益集团违背良心的鼓吹,能欺骗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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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北京邮电大学文法经济学院教授杜振华日前指出,继续采取双向收费方式,虽然不符合目前大多数人们所期望的单向收费愿望,但与单向收费相比,消费者可能获碍的实际利益会更大,在降价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双向收费,对于消费者还是移动运营商都能形成双赢。

  杜振华认为,目前人们在手机单向收费的认识上存在两大误区。一是,将降价视同于单向收费。假如话费不降,在被叫方免费接听的情况下,则目前主叫方拨打电话的费用就会变为每分钟0.8元,而不是每分钟0.4元。倘若是每分钟0.4元,实际上等于手机话费已经降价了,但作为主叫方的消费者由于付费标准与以前一样,并没有感到降价所带来的福利水平的增加。二是,单向收费负担轻于双向收费。传统上固定电话一般都采用单向收费方式,受此影响,大多数消费者认为由主叫方为被叫方付费理所当然。实际上,根据电话传输信息的交互性特点,对双方的使用价值都是相同的,由主被叫各自付费更为合理。

  杜振华说,移动电话资费的降价是技术和规模经济发展的必然,电信所固有的规模经济性使移动电话的成本大幅度下降,这给移动电话运营商提供了降价的广阔空间。但有降价空间并不意味着企业一定会降价。我国移动通信市场目前是双寡头垄断市场,根据博弈论,双方都选择了降价策略。

  杜振华指出,手机单向收费牵涉到电信业整个价格体系的调整,现在实行双向收费,移动网与移动网之间互不结算。一旦实行单向收费。就要涉及到网间结算问题,就需要确定一个以各移动通信运营商的平均成本为基础的统一的结算费率,在目前还缺乏一个系统的成本核算方法的时候,要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互联结算体系、找到一个各方都愿意接受的结算费率很难。

  杜振华认为,假如按照平均成本原则确定了一个较为合理的结算费率,那么这种单向收费方式的实施,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对通信业务量的增加产生一定程度的抑制作用,这样移动运营商网络资源就会处于大量闲直的状态,从而相应减少了户均通信收入;二是形成一定的互联互通障碍。假如结算费率不合理,就会人为破坏互联互通的事件,使不同网络之间的通信质量受到严重影响;三是降低价格调节的灵活性。尽管存在着网络资源和地区级差因素的差异,但结算费率的刚性,使各运营商通过价格变动促使网络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灵活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因为结算费率将成为各运营商制订价格的底线。四是,引发移动通信网与固定通信网之间的话务流量不平衡。单向收费条件下,由于固定电话用户要负担移动电话用户费用,势必造成固定通信网向移动通信网拔打的话务量的急剧减少,使二者之间的话务流量处于极端不平衡状态。

  杜振华表示,目前,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都采用的是双向收费方式,双向收费主要有以下优势:

  一是,同样资费条件下,双向收费会使消费者负担降低一半。在降价基础上实施双向收费,使主被叫双方共同承担通信费用,会使资费负担进一步减轻。若采用单向收费,都由主叫付费,则负担相对较重。从成本角度看,假定主叫方和被叫方对手机的使用价值相同,那么,由主被叫双方各自负担自身消费行为所产生的那部分成本与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

  二是,从经济利益上促进移动网之间的互联互通。在双向收费条件下,移动网之间一般不存在互联互通的障碍,彼此形成了既竞争又合作的竞合关系。从中国联通与中国移动的竞争来看,尽管价格战打得昏天黑地,但在GSM网的话音业务上,不存在互联互通的障碍。

  三是,可实施灵活的价格策略。在双向收费情况下,由于不存在移动网之间的网间结算问题,各移动通信运营商可根据网络资源的利用情况,和地区级差因素实施灵活的价格策略,而不会直接损害对方的利益。而移动电话由运营商自主定价是移动电话资费的改革方向,它能够通过竞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并使消费者获得最大的福利。

本文地址:http://www.cnonline.org/2003/article/32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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