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货现象是某些国外品牌执行国家间价格歧视的结果,他们卖到欧美国家的价格远低于国内价格。这种情况下用户买行货就非常吃亏,因为支付了远高于正常价格的钱买到不值的东西。而对国家来讲,更吃亏,高价销售的结果意味什么,特别是现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情况下,大家都知道,不再赘述。同时我们认为这样的走私并不是为了躲避关税(现在电子产品的关税很低了),所以对国家不构成影响,相反对于推动国民经济、抵制国外价格歧视等大的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而对普通国民来讲,能实惠的买到满意的商品,更是利大于弊。
当然不排除国家执行贸易制裁(比如贸易战的时候)或者保护国内企业的目的,提高了关税,导致产品的躲避关税的走私。但国内手机市场此类情况极少。所以国内市场手机的走私应当严格与象汽车、烟草那些区分开来,他们之间有本质不同,后者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前者却大大的促进国家发展。
由于媒体的缺乏“三公”的态度,不能刊登中小手机经销商和广大用户的一面重要声音,所以才造成目前这种对水货手机的错误认识。在这种认识下,才出现了以下文中甚至要求加大打击水货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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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花了几千元买了一部水货手机,你说你堵心不堵心;因为这部手机可能得不到正常的保修服务。对于北京市消协来说,消费者这种堵心事已经成为近年来的投诉热点问题。并且手机、配件问题以及售后服务一直以来也是消费者与经销商不断起纠纷的一个焦点。
2002年2月28日,北京市工商局与信息产业部的相关部门联手对北京市的通讯器材市场进行专项整治。记者随同进行了跟踪采访。
兵分三路捣老巢
对于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总指挥——北京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处长薄宗林来说,整治通讯器材市场的行动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但在记者印象中,这次整治可谓声势不小。
上午9:00,行动组兵分三路。一路是北京手机销售的聚集地——北京公主坟一带的手机专卖店;一路是永定门外地区的手机专卖店;一路是位于北京西城的西单商业区手机专卖店,及万通、天外天商品市场的手机专营店。
凭着记者的判断,记者随大队人马来到“屡次被检查”的北京公主坟手机销售专卖店。
在新兴宾馆南边的一个手机大门店——协亨电讯营业部。检查人员刚进营业部,现场就有一位妇女正在与售货员就手机质量问题进行交涉。这位王女士刚买了一部爱立信T20手机,就由于手机不能正常充电而找到营业部要求退货。而营业部认为,这是王女士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在退货之列,而应该去爱立信的维修点去维修。而王女士认为,不是使用不当,就应该给好无条件退货。
正当北京工商局的检查人员和记者鱼贯而入时,王女士立即向记者高声喊叫自己的“不幸遭遇”。而这时营业部的值班人员则立即改变态度,让王女士跟她走,一切好商量。
打假用上秘密武器
就在记者对消费者王女士进行采访时,就听有人嚷,“发现了”——
记者便又转移“战场”,向营业部的库房奔过去。
只见工商人员正在与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技术人员对有问题嫌疑的手机作查验。据信息产业部的技术人员介绍,为了做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他们首次应用了“手机多功能防伪检测器”。此项检测器被称之为此次行动的秘密武器。
不一会,工商人员就检查出部分有水货嫌疑的手机,并作了查扣处理。
紧接着,记者又随同检查组转移到协亨电讯旁边的“迪信通营业部”。工商人员很快就检测出有问题的三星 A288(资料)型手机。据信息产业部的技术人员介绍,这些三星 A288型手机是因为手机的“防伪标识数据不完整”,需要进行查扣,并带回去作进一步的检查。
接着,工商人员又转战位于迪信通营业部旁边的畅想通讯营业部。在那里,工商人员又查出一些有问题的手机。
处罚的尴尬
在采访中,工商管理人员也承认,对水货手机的查处,就一直没有间断过。在记者印象中,就参加过不止一次这样的专项整治活动。
但是水货手机仍然屡禁不止,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经销商的利益驱动。据了解,每部水货手机的利润都在千元以上。而工商部门对经销商的处罚却只是查扣、没收处理。没有对水货手机的销售形成强有力的威慑。
正是由于经销商摸透了工商部门的脾气,所以在专项整治现场,记者看见经销商对工商部门的到来好像反而是“习以为常”,甚至对工商部门的处罚还与工商干部讨价还价。
同时,在销售水货手机的过程中,经销商以身试法的现象也非常明显。
为什么?因为,目前信息产业部为了规范手机市场,加大对水货手机的鉴别力度,已经开通了“手机鉴别电话”和“网上查询”。只要对一部手机的来路产生了疑问,都可以比较方便地查询到。
为了验明手机的真伪,记者拔通了信息产业部的咨询电话,告知了记者本人的三星SGH600型的手机入网证号。工作人员很快就告知记者的手机也是“水货”。虽然目前还不能得知水货手机的销售量,但大家都知道,水货手机的数量不在少数。
因此,经销商不可能不清楚每部手机的“来路”。但是,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工商部门却只能作以下几种方式的处理:依照国家对投机倒把行为的规定,对销售水货手机的经销商只能“处以没收或处以总值20%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业内人士认为,此种处罚过轻。试想,经销商销售水货手机的利润都在30%以上,显然处以20%的罚款不足以对其经营产生太大的影响。
但是,工商部门也有苦衷。有关人员告诉记者,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对销售水货手机的经销商的处罚是按照“投机倒把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如果加大了对其处罚力度,则作为执法机关的工商部门反而有可能要吃官司,经销商可能会告工商执法部门处罚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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