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市场上只有两个参与者,提供只有某些差别的相似产品,这在经济学上被称作是双寡头垄断。双寡头垄断的特征是双方自然形成协议定价,共同瓜分市场。然而,这一理论在中国移动通信市场上被否定了,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这两个中国移动通信仅有的运营商不仅没有达成协议定价,还在全国许多地区上演着一场又一场的价格大战。
电信市场上激烈的竞争是消费者乐于见到的,价格竞争推动了双方不断降低价格、改善服务,切实推进了取消初装费、入网费等的进程,让更多的消费者以更便宜的价格享受到了移动通信服务,为我国在今年8月成为世界移动通信第一大国做出了重要贡献。但这一现象在经济学上却讲不通——无论怎样,仅有两个参与者的市场竞争是不充分的。特别是在两个公司均为国有公司、在我国还没有反垄断法的条件下,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如果能达成协议定价,双方都能得到最大的垄断收益。那么,双方都放弃最有效益的“结亲”行动,使得双寡头垄断不仅没有出现,还变成了双寡头竞争的真正原因究竟何在呢?
目前在移动通信运营中存在的巨大利润空间——这是双方都有敢于打价格战的“资本”
虽然说目前的电信资费成本测算还没有一个公认的模式,但是目前移动通信运营中存在着很大的净利润是不争的事实。在8月15日中国移动(香港)公布的中期业绩报告中,其上半年净所得达到138.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8.4%。
截止到6月30日,中国联通主营业务收入完成160.0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2.5%,利润完成了21.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9%。
虽然大量消费能力较低的普通消费者加入到用户行列,使得双方在每名用户平均营业收入上都受到了压力,中国移动已经明确反映其上半年单机收入有了明显的下降,但是双方在目前资费政策的支持下,在目前移动通信市场还没有第三个参与者的情况下,还是有很大的利润增长空间,有实力以降价的方式去争取用户。并且电信是一个规模效益非常显著的行业,在用户规模达到一定数量后就会出现所谓的“雪崩效应”——用户的增长与盈利的增长将呈现正比关系。目前,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规模效益都十分显著,在现在的资费水平下,每增加一个用户、每增加1%的市场占有率,都意味着利润的增加。所以双方都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抢夺用户资源。
联通与移动在市场占有方面差距大,联通太想尽快增长,而移动太想巩固市场——这是双方打价格战的心理动机
1999年,联通的一位人士发出了“5%如何与95%竞争”的感叹:从当时的联通公司单纯移动市场的容量或用户占有率来看,只有市场的5%,而中国移动占有95%。
但是截止到今年的6月20日,中国联通移动电话用户总数突破3000万,达到3030万户,市场占有率达到24%,但是这仍然不能满足联通的“胃口”。中国联通计划今年新增GSM网络容量2000万户以上,网络规模累计突破5000万户。同时,容量为1500万户的中国联通CDMA移动通信网第一期工程已经全面展开,一个全新的“新时空”CDMA品牌就要推出……
联通人的内心里既背负着打破电信垄断的责任与义务,也有着成为至少不次于中国移动的大型电信企业的自尊心。也许就像有人篡改的那句名言——“不想当老大的企业就不是好企业”。
然而对于中国移动而言,这个从中国电信切分出来的“老大”有着固有的优越感,他们有许多令人羡慕的资本:具有中国最完善的移动通信网络、有优秀的人员配备、是世界第一大GSM运营商。但是联通的发展和未来更多的市场参与者,必然使得中国移动的市场占有缩小,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在一份报告中预测,中国移动在2011年仅占新增市场份额的27%,市场竞争将在5个以上的运营商间进行。
但是,如果将“老大”的位置拱手让人,这是每一个中国移动员工不愿意看到的——他们能承受政策对联通优惠的这份“轻”,但绝不能承受联通超过自己的这份“重”。这样的差异,使得双方首先在心理上就没有想过去达成一个瓜分市场的协议。
政策规定,联通享受低于移动10%到15%的价格优惠,但是这个规定的“协议点”让联通在执行中难于奏效,而联通一旦大幅降价,又让移动愤愤不平——这是导致价格战的政策因素
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的GSM网络在网络覆盖、业务种类等方面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也正是因为如此,中国移动占领了大部分市场,特别是消费能力较强的高端用户市场。在目前的GSM市场上,联通只能依靠着价格优势去争夺中低端用户市场。
但是有关政策为中国联通量身定制的10%到15%的政策优惠却在市场上行不通。许多联通分公司反映:如果只比中国移动价格低10%到15%,很难争取到更多的用户,达不到用户的规模效应。就如同中国移动收10元而中国联通只收9.9元和9.85元的情况下,用户大多还是会选择中国移动。因此,联通的许多分公司纷纷突破这一政策限制,大幅度降低价格。我们注意到联通占有率迅速上升的大多数地区都是突破优惠幅度比较大的地区。
而联通突破优惠区间,一方面是授移动以柄,即联通不遵守政策规定,另一方面让移动也打出降价大旗,与联通明着打起价格战,或者利用移动的网络优势,做联通做不到的业务和价格。比如移动现在在一些大集团用户中推出的一项名为虚拟移动网的业务,可以实现集团用户内部通话之间低话费,相当于打内部电话,而这一点联通难以做到。
中国移动的一位人士认为,如果把联通享受到的政策优惠放在20%到30%,就可以既让联通大发展,又让移动不至于做出强烈反映。
双方均为国有企业,虽然都有部分资产上市,但是传统的软约束机制使得在争夺市场的战斗中,双方都很少吝惜——这是打价格战的体制因素
预算的软约束是国有企业长期存在的一个弊病。不仅在移动通信市场上,在石油石化行业中,中石化和中石油为了争夺加油站也曾经上演过类似的大战。不同的只是这两家是抢着买,使加油站价格飞涨;而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是抢着卖,争取更多的用户。
在1999年年末召开的全国电信资费检查和规范移动电话市场电视电话会议上,有关人士指出,我国目前的移动通信市场还处于初步发展时期,规范合理的市场尚未形成,在这种条件下展开低价竞争是低层次的竞争,不利于企业发展,不利于移动通讯的发展,也不利于国家税收的稳定。
虽然事实证明这些意见有失偏颇,双方的竞争既繁荣了移动通讯市场,也给国家创造了巨额的税收。但是,确实在实际的操作中,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为抢用户都“杀红了眼”,见了对方降价、吸引了用户就眼红,便急急忙忙采取跟进措施。在许多案例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往往是在一家推出降价业务后的一两天时间之内另一家就做出了反应行动,这些行动的决策有多少合理性,行动的代价如何等等问题,都缺乏深入而缜密的考虑。
本文地址:http://www.cnonline.org/2001/article/1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