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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取消市话初装费手机入网费
2001-06-30 19:06 出处:新民晚报 作者:胡永龙、沈敏岚
  本报讯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出通知,规定自2001年7月1日起,取消市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农村电话初装费以及附加在电话上征收的其他政府性基金项目。凡在2001年7月1日之前已缴纳市、农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但未安装、入网的,将获全额退款。

  通知还明确,各地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中的电话附加以及邮电附加费,也要按规 
定取消。据记者向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了解,本市此类资费在上一次电信资费结构调整中已经取消。

  征收市话初装费等政府基金,是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为解决通信落后状况,缓解通信建设资金不足矛盾而采取的特殊筹资政策。随着我国通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电信资费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我国电信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并已基本满足社会需求。为了切实减轻社会负担,国家决定取消上述政府性基金。(特约通讯员 胡永龙 记者 沈敏岚)

本文地址:http://www.cnonline.org/2001/article/1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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